慧远大师的严谨自律和以律摄僧
来源:《佛学研究》创刊号(1995) | 作者:;释心皓 | 发布时间: 2018-07-06 | 576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前 言
    慧远(334—416)大师是东晋时继道安后的佛教领袖。他生于人文荟萃,百家争鸣的两晋之际,与东晋王朝相始终,一生学兼内外,标领缁素,为当代所宗。慧远师从道安除了学习般若、毗昙等佛典理论之外,还继承了乃师恪守戒律的原则,于前秦围攻襄阳,道安分遣徒众时,慧远卓锡庐山,在那里创建了道风高邈的僧团。道安继竺佛图澄之后在北方弘传佛教,他一改竺佛图澄以擅长神通为方便的传法手段,不使用变化技术,而是依靠对于僧团的组织建设、以严格的戒规来维系僧团,同时也以弘传佛教殊胜的教义作为他毕生的事业,使东晋时期北方佛教的弘传为之一变。在战乱频仍的北方,道安总结出要谋求佛教的生存和发展,必须依靠帝王的力量,并把这一经验总结为 “不依国主,则法事难立”,但在南方,他的高徒慧远并未完全赞同这一主张,乃选择隐而不退,卓然独立庐山的方式来修行宏法。慧远是个相当严谨而有原则的僧人,在孜孜弘法,努力用佛学来融合儒学和玄学的同时,以自己高尚淳至的德行为僧伽争人格,树楷模,宣扬佛教戒律,并身体力行,精严净戒,为佛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,取得自立的地位作出了重大贡献。
    一、严谨家风的师承
    慧远自幼喜好读书,博综六经,精邃老庄;因性度弘伟,风鉴朗拔,深得宿儒英达之推重。未出家时即有遁世之趣,《高僧传》谓其二十一岁原欲南渡江东,就范宣子共契嘉遁,值石虎已死,中原寇乱,南路阻塞,志不获从。当时道安正在太行恒山立寺说法,声闻远著,慧远求道心切,乃前往依归。及至见了道安之后,“一面致敬,以为真吾师也!”后听闻安公讲解《般若经》,豁然而悟,叹曰:“儒道九流,皆糠秕耳”,于是与弟慧持皈依道安落发出家。及其晚年尝致书刘遗民叙其所学云:“每寻畴昔,游心世典,以为当年之华苑也。及见《老》《庄》,便悟名教是应变虚谈耳。以今而观,则知沉冥之趣,岂得不以佛理为先? ”慧远出家后,在道安的培育下,“精思讽持,以夜续昼”,精思不懈。般若学是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,道安所倡导的毗昙学对慧远有深远的影响,但道安所制定的戒律也是慧远所坚决执行的。
    由于他的勤奋努力,对佛经有很深的体会,道安对慧远非常器重,二十四岁时,就开始讲经。他在讲解般若“实相义”时,反复论议,听者并不理解,援引《庄子》义作类比来解释实相,后听者立即了然。由于这种讲经的善巧方便,道安大师便特许慧远不废俗书。此一事件说明当时僧团严格执行佛陀的戒律,连“俗书”都不在听习之例。 
    原始佛教时期,佛陀宣说的经典和戒律中,严格禁止僧众修习世间外学典藉。原始佛教追求解脱,提倡出世离俗生活,其之所以反对僧众修习世俗技艺,主要是担心僧众可能会沉溺于世俗技艺,从而影响解脱,戒律中声闻经典明确禁止僧众修习外术。大乘佛教强调在个人追求解脱的基础上,发愿成佛的大乘佛子应该利益众生,应该采用各种手段弘扬佛法。正因如此,大乘佛教认为佛子必须要努力修习统称为“菩萨五明”的各种学术,其中除“内明”(佛教的相关教义)外、还包括了“因明”(逻辑论辩术)、“声明”(语言、音韵学等)、“工巧明”(各种技术知识)和“医方明”(医学知识)。故而,大乘佛教对于世间学问的研究是抱着一种积极的态度的。其实慧远出家之前对于老庄等学问早已通达,道安对他的开的特例只不过是一种特别器重赏识的表示而已。他曾不止一次在大众面前赞叹说:“使道流东国者,其在远乎!” 道安意识到才思超群,卓尔不凡的慧远是一个佛门龙象,故以菩萨僧的要求培养他,不拘声闻律法。慧远也的确拥有弘法大愿,发心广大,“常欲总摄纲维,以大法为己住”,不负菩萨僧的美名。慧远在庐山时,与罗什互派使者致书问候,罗什法师早闻东土慧远之名,曾在回函中对慧远大为赞叹:“经言,末后东方当有护法菩萨,绐哉仁者!善弘其事。夫财有五备:福、戒、博闻、辩才、深智。兼之者道隆,未具者疑滞,仁者备之矣!”罗什对慧远的赞叹一点也不过分,从后来慧远为佛教事业所做的贡献来看,他的确具足了一位菩萨僧弘法利生应有的资粮:“福、戒、博闻、辩才、深智”,这其中不能说没有道安的教导之功。
    尽管对慧远特别开许,道安对徒众的教导仍是极为严格的,在戒律方面尤其如此,如《高僧传》卷五〈晋荆州长沙寺释法遇传〉云:
    释法遇,事(道)安为师。后襄阳被寇,(法)遇乃避地东下, 止江陵长沙寺,受业者四百余人。时一僧饮酒,废夕烧香,(法)遇止罚不遣。安公遥(在长安)闻之, 以竹筒盛一荆子,手自缄封,题以寄遇,遇开封见杖,即曰:此由饮酒僧也。即命维那鸣槌集众,以杖筒置香凳上,行香毕,(法)遇乃起,出众前向筒致敬,于是伏地,命维那行杖三下,内杖筒中,垂泪自责。
这是道安对弟子对执行酒戒处罚不严的告诫。法遇自责之后,即将自己的过错通报同门慧远,在与慧远书中曰:“吾人微暗短,不能率众,和上虽隔在异域,犹远垂忧念,吾罪深矣!”一根荆条连接着长安、荆州和庐山,表明道安系教团内部的凝聚力和自治水平,所制规则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 。
    道安大师极其重视戒律并严肃提倡。道安之时,汉地虽有戒律,但很不完备。道安在邺从佛图澄受习戒律时,每以世乱,未能尽习为恨 ,他和竺法汰诸人,努力寻求戒律,以补当时律藏不齐全的缺陷,并制定了当时全国风从的僧尼轨范 。道安在襄阳时说:“云有五百戒,不知何以不至?此乃最急。四部不具,于大化有所厥。” 当时传入中土之佛教戒律甚为不全,道安深知佛有五百戒律,不知何故,未至中土,而此戒律乃佛教四部弟子最迫切需求而尚付阙如者。
    道安时十诵四分两律尚未译出,酒戒未有明文,而道安视之为严重恶行,僧人饮酒要致被摈逐的惩戒,道安如此重视此戒,尤其在戒律未传入前视饮酒为相当于波罗夷的大罪,曹仕邦先生认为这与中国儒家的文化传统与早期佛教的历史有关 。道安之师佛图澄持律严谨,虽然十诵四分两律尚未译出,但佛图澄是西域高僧,戒学有正统传承,平生“酒不踰齿、过中不食、非戒不履”,并以此教授徒众;对于古来相传的戒律,亦复多所考校。所以道安继承佛图澄的戒律,并以之传给下面的弟子,如道安〈比丘大戒序〉说:“我之诸师始秦受戒,又之译人考校者鲜,先人所传相承谓是,至澄和上多所正焉。 ”可以说,佛图澄、道安、慧远等的戒操是一脉相承的,印顺长老认为“安、远师资,乃近声闻高远之操。 ”
    从此段记载可知,觉贤只是偶然告诉从学弟子说:“我昨见本乡有五舶俱发。”事实证明一年以后的确有天竺国来的五艘外国船,出发的时间,正是觉贤所说的时间 。但在当时无法证实的情况下,这句不经意的话由弟子传告外人,就被“往来宫阙,盛修人事”的关中旧僧视为显异惑众。又加上觉贤弟子中有浇伪之徒自言得阿那含果者,觉贤没有立即检问,所以引起罗什门下僧团的不满,当时罗什门下僧[(丰*力)/石、道恒等指摘他犯了“说过人法戒”,又“五舶将至,虚而无实”更是犯了大妄语戒,门徒又以诳言惑众,“于律有违,理不同止,宜可时去,勿得停留” ,逼他离开关中。觉贤神志从容,带领慧观等四十余人南下庐山,慧远久服风名,闻至欣喜若旧。慧远又了解到觉贤被驱逐是由于门人引起的,特地写信给姚兴和关中僧众说:“若悬记五舶止说在同意 ,亦于律无犯。”意思是说,说过人法是对同道弟子说的,而戒律中关于此戒的犯缘是对未受具戒人说过人法,因此觉贤并没有犯戒,要求众僧解其摈事,取消判他为犯戒的处分,恢复了他的名誉。于此亦可证知慧远对戒律的持守把握精神,也充分显示出他的“六和敬” 精神,使觉贤得以从容地发挥他的译经才能。
    后来,觉贤在建康道场寺,译出《华严经》六十卷、《僧祗》等佛典13种共125卷,为大乘瑜伽学说东流开了先河,华严宗风的阐播,亦造端于觉贤的南下。南下的觉贤,所以有造于我佛教,其功仍在慧远,假定不是慧远的宽弘大量,觉贤虽怀大法也无由表扬,亦是徒然。觉贤三藏终生不忘慧远的知遇之恩,遗嘱圆寂后安葬东林寺。觉贤是历史上第一位葬在庐山的外国僧人,其墓塔已成为佛教界对外交往的又一纽带。从上可见,慧远大师虽则是净宗行人,然对大乘各宗各派的弘传事业,都以极大的热情予以推动。这种为法的精神,表现出一代宗师的德操。
    印顺长老以慧远大师“神韵严肃,容止方棱”,“卜居庐阜三十余年,影不出山”为近声闻高远之操。慧远居住庐山三十余年,传教、修行和著述,影不出山,足不涉俗。世间谨律息心之士,绝尘倾佛之友,不期而至,望风遥集,政界统治者亦不乏敬慕者。然大师志逾丹石,不畏权势,不求利禄,惟道是从,保持着崇高的僧格形象,送客无论贵贱常以寺门前的虎溪为止,绝不过界,这本身就是对佛陀戒律行持的最好说明。试以二例为证。其一,晋安帝自江陵回京师,辅国何无忌曾劝远公在江干候迎,远公称疾不行,安帝不特不以此为忤,反而来信安慰远公,谓“知所患未佳,甚情耿耿……法师既养素山林,又所患未痊,邈无复因,增其叹恨! ”其二,桓玄征伐殷仲堪,行军经过庐山,要远公出虎溪一见,远公亦称疾不堪以行,绝不破例出虎溪去见宾客,桓玄只得自己入山。只有一次是例外的,慧远送渊明下山,一路谈兴正浓,不知不觉越过了虎溪,被慧远所豢养的一只大老虎喝住,宾主相视大笑。后世有人据此画了一幅《三笑图》,传为佳话。
    慧远作为一代佛教领袖,十分注重僧格的尊严,针对“沙门抗礼万乘”的说法,著《沙门不敬王者论》五篇,阐述僧人不礼拜帝王的道理,高标出家修道的胸襟,云:“出家者,能遁世以求其志,变俗以达其道。变俗,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;遁世,则宜高尚其迹。夫然者,故能拯溺俗于沉流,拔幽根于重劫,远通三乘之津,广开人天之路。如令一夫全德,则道洽六亲,泽流天下,虽不处王侯之位,固已协契皇极,在宥生民矣。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,外阙奉王之恭而不失其敬也。” 远公于此推重出家的志向,赞叹修道的功德,无非欲令世人具敬僧之心,亦令僧人自尊自强。由此,远公严正声称:“袈裟非朝宗之服,钵盂非廊庙之器,沙门尘外之人,不应致敬王者。” 可谓掷地有声,凛然刚骨,力争僧格的尊严与独立。迫使篡位的桓玄,下诏书确立僧人不礼敬帝王的条制,自此便成为中国的规约。
    非时进食的食物可有水果汁之类,又称非时浆,是世尊为患渴病比丘开许的。《删补羯磨》中说:有渴病因缘,许受非时浆,谓果浆等,澄色如水,以水谛净,受之。喝非时浆,前提是渴病,同时把水果捣碎,榨成果汁,滤去浊滓,澄清如水,再以净水添和,坏其本味,才能开听饮用。而慧远门人所进的“米汁”则属于有色有浊滓之物,故而虽有渴病因缘,他仍然坚持净戒,丝毫不犯 。
    在这种情况下,门人“又请以蜜和水为浆”,希望大师服用,但慧远临终神识亦是如此清醒,“命律师披卷寻文,得饮与不”,由中亦可见其平日持戒意识之深。
    “蜜和水为浆”虽然大师因命终没有服用,实际上这在戒律上是允许的,它属于佛陀制式允许的七日药范围内。七日药是佛陀听许有病的比丘服用的五种药,即苏、油、生苏、蜜、石蜜等,限于患病后七日内服之。关于七日药如何如法得饮,《十诵律》“三十舍堕”是这样记载的:
    “若尽时净应得,即日受时药、时分药、七日药、尽形药,共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:时药力故,时中应服,非时不得服。
    即日受时分药、七日药、尽形寿药,共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:时分药力故,时分中应服,过时分不得服。
    即日受七日药、尽形寿药,共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:七日药力故,七日应服,过七日不得服,尽形寿药随意应服。
    昨日受时药,即日受时分药、七日药、尽形寿药,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不得服。
    昨日受时分药,即日受七日药尽形寿,药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言:不得服。
    昨日受七日药,即日受尽形寿药,和合一处,得服不?答:不得服。
    问:是诸时药时分药七日药尽形寿药,举残宿可服不?答:不得。 
    问:若比丘先自取,后更从净人受,得服不?答:不得。
    问:是诸药手受口受,无病比丘得服不?答:不得。
    若手受口受,病比丘得服不?答言:得。”
    这里涉及到戒律的许多微细问题,不易一一列举清楚,其总的意思是说,七日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服完,不得贮存,并且待受食方可如法服用,否则即犯畜七日药过限戒,构成尼萨耆波逸提罪。七日药时非时中,都可以食用。但非食中,必须白一人受食后方可服用。其受法据律载如下:
    大德一心念,我比丘某甲,为某病因缘故,此苏油(蜜石蜜等准名称之)七日药,为欲七日共宿服故,今于大德边受(三说) 。
    至于蜜和水为浆得服与否,慧远以一介持戒精严之比丘为何还要“命律师披卷寻文”,这大概可以说明两点:一是大师平时持戒无所毁犯,故受非时浆或七日药之法亦未曾用,也不会过分注意蜜水之浆是否可以在非时服用。二是慧远入寂前十年(404~405)《十诵律》虽已在长安被昙摩流支和罗什翻译出来,但未及删定,罗什就入灭了。罗什逝世后,卑摩罗叉去寿春石涧寺讲《十诵律》,又补译出《善诵毗尼序》(或称《毗尼诵》)三卷,合罗什所译共成六十一卷,方称完本,时为413年,故《十诵律》的完本最早在慧远入寂前三年。而《十诵律》卷帙浩大,抄写不易,传抄一部六十一卷的律本由长安至庐山,颇费时功。又,同样部帙浩大的六十卷《四分律》于姚秦•弘始十年(408)被罽宾•佛陀耶舍于长安翻译,传抄到庐山大概也是慧远入寂前不久。慧远往生的当年,即义熙十二年(416),佛陀跋陀罗正在与法显从事《摩诃僧祇律》40卷的翻译工作,其时尚未完成,义熙十四年方译毕,因此“披卷寻文”指《摩诃僧祇律》的可能性不大。
另外,慧远晚年行观想念佛,晨昏行道,“十一年,澄心系想” ,虽致力律典和禅经的搜求与弘扬,似乎没有时间精研戒律,所以他临终命律师“披卷寻文”或许是指这部《十诵律》,或许是指《四分律》,不得而知。不管怎么说,从慧远大师临终的这一持戒信念来看,他对于戒律是严格遵守,决不含糊的,平日持守如此,乃至临终亦不忘己之比丘身份,这一至死不变的戒操是值得人们肃然起敬的,故而千百年来为后人敬仰传颂。 
    由于庐山僧团为众多优秀僧才凝聚之地,这样的阵容,加上大师严持戒律,学识渊博,因而成为在大江南北影响最大的僧团组织。以致后来桓玄下令甄别众僧,加以裁汰,独尊“庐山为道德所居”,视为例外。
    庐山教团向来重视戒律的执行,同时也利用沙汰僧众的机会,使佛教的队伍更为纯洁。元兴元年(402)年桓玄下令沙汰僧众,他所沙汰的范围比较广泛,在所有僧众当中,除对慧远僧团特别关照外,他认为只有三种人可以继续出家。即一、“能伸述经诰,畅说义理者”;二、“禁行修整,奉戒无亏,恒为阿练若者”;三、“山居养志,不营流俗者”。桓玄的意图是尽量缩减僧尼的人数,以增加国家的收入 。
    针对桓玄的命令,慧远也发表意见,他表面上同意桓玄的措施,但其意图是尽量少缩减僧尼的人数。桓玄提出三条标准,他也提出三条标准。即一、“禅思入微”;二、“讽味遗典”;三、“兴建福业” 。一二两项实际上包括了桓玄所说的三种人,而且扩大了。他认为能够诵经,而“不能畅说义理者”,或已年老,“而体性贞正不犯大非者”,都不应该淘汰,至于第三项是桓玄不曾提到的,因为能兴建塔寺,也不在还俗之例。以上是讨价还价,争取放宽尺度。最后又要求许可本非役门的族姓子弟(指士族子弟)自由出家,玄答应了他的要求。这样沙汰的结果,表面上僧侣的人数比过去少了一些。似乎在俗权的压力下后退了一步,实际上经过这番沙汰,僧侣的阵营更加纯粹,特别是争取士族子弟的出家实际上是强化了佛教的影响,使其社会根基更为深厚。

    慧远向“以大法为己任”。他居于庐山三十余年,虽然“影不出山,迹不入俗”,但并没有绝离尘世,在培养组织了一个声名远播的庐山僧团的同时,他也通过广泛接触社会人物组织了一个居士群。这个居士群的成员多文人名士、朝廷权贵,如彭城刘遗民、豫章雷次宗、雁门周续之、新蔡毕颖之、南阳宗炳等无不慕名前往拜谒,来庐山从慧远游止。这些上层人物,大多数是主动与慧远结交的。慧远以其超然出世的态度,周旋于复杂的政治斗争之间,并赢得双方的尊重,不但扩大了佛教对社会的影响,也使佛教进一步获得了统治者的支持。
佛陀有四众弟子,而以在家二众为出家二众的有力外护。庐山僧团周围聚集的这批以上层社会名流为主体的居士群,无疑也是庐山僧团的有力外护,既能沟通上层统治阶级,又避免了僧侣奔走官府而引起人们的厌恶心理。作为外围的居士群成了僧团与世俗社会联系的纽带,它既保持了僧人的高洁,又联系了世俗社会,这不失为保护佛教,壮大佛教势力的一个绝妙办法。
 慧远建立的庐山教团,是以慧远的佛学素养和高僧典范,以寺院为中心,凝聚起一批僧俗知识分子,并具有山居修道的高蹈性格,这在当时乃至后来的佛教社团组织中都是极为少见的。

   结  语


    慧远大师一生的崇行高谊,在中国佛教史上影响极为深远。其于声闻戒之精严,菩萨戒之圆融,僧伽和敬之贡献,皆非凡小所能及者,不仅在晋代众望所归,为一世僧品楷模,降及唐宋皇帝还为大师追封谥号:“正觉大师”、“辩觉大师”、“圆悟大师”、“等遍正觉圆悟大师”,可见大师的遗风遗德影响之至远至大!印顺长老曾高度赞扬安、远两师的门风:“知大法之宜立基于戒法,禅慧之必广求诸西竺;不为权势所动,不为神奇之化,德学并重,解行相资:安、远之门风,宜其为来者所称道而景仰者也!”其言行德化之崇高,不阿流俗之风骨实为吾辈末世学人千古道德典范。